学校要闻

校园新闻

关于完善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系统从业人员数据信息的通知

  关于完善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系统从业人员数据信息的通知

  ——苏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各省辖市、厅各驻外办事处考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08号)精神,为有效提升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质量,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我中心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基础数据库标准要求对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系统内从业人员信息以二代身份证数据采集的方式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已在“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系统”(http://www.jscin.gov.cn/web/KSPXW/default.aspx,以下简称“考试培训系统”)中注册有个人账号,且尚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从业人员。

  2.在“考试培训系统”中有相关证书数据,但尚未注册个人账号的从业人员(需先注册账号)。

  二、采集要求

  (一)采集方式

  相关从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3种方式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数据:

  1.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前往省级或者市级身份证采集点(详见附件),通过采集点身份证读卡器采集;

  2.若在集中采集时间内适逢考试报名审核,亦可通过审核点身份证读卡器采集;

  3.自行配置身份证读卡器采集。

  (二)特殊问题处理办法

  在二代身份证采集过程当中,如出现以下2种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与“考试培训系统”中现有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可在“考试培训系统”中按照江苏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操作流程,提交相应材料至注册账户所属省辖市进行办理:——苏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1.个人进行姓名更名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信息修改证明、户口簿中现姓名及曾用名页、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江苏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申请表》。

  2.公安部门改变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信息修改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江苏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申请表》。

  三、时间安排

  二代身份证信息集中采集时间:2015年1月16日~

  2015年5月30日。

  请各省辖市、厅各驻外办事处积极做好本辖区宣传发动、场所设置、人员设备配备及咨询服务工作,确保二代身份证集中采集顺利进行。

  四、联系方式

  此次身份证采集工作组织实施工作中相关事宜,请与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金强 蒋晓曦,025-51868680。——苏抓一级建造师培训

  “考试培训系统”办理注册申请和身份证读卡器等相关技术事宜联系人:汪崇石,025-51868280。

  附件: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系统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点列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5年1月8日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