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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2014年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暗访督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2014年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苏建质安〔2015〕4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12.29”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初,组织开展了全省2014年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组建6个督查组,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实地随机抽查项目78个(房屋建筑工程73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共发现各类隐患356条。对存在严重隐患的11个项目,责令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12.29”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4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做好元旦、省“两会”和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对项目部管理无序。企业总公司对各分公司、项目部间的管理无统筹;总包和分包职责不清,分包内容不清,分包协议未按规定制定、执行;项目监理和总包间无衔接;管理层次不清,日查、巡视、周查、月查界定不明,系统性不强。总包企业对施工现场隐患风险掌控能力不够,安全体系不健全。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算、审核等方面,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未能对项目部形成管控,给予技术支撑。——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二)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施工企业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不全面,不真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照搬照抄,无针对性且缺少编审手续,技术交底流于形式,现场实际施工与方案不符,不能用于指导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人员培训不到位,特别是一线操作工人没有接受必须的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遵章守纪的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人员持证上岗不到位,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书上岗。

  (三)少数监理单位履职履责不到位。少数监理单位未能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抽查施工单位相关的方案执行程序、资质资格、分包合同等,主动核查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项目监理力度不够,没有有效组织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流于形式,没有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论证、实施过程旁站监理不到位;未能充分利用监理手段,有效督促施工企业落实责任,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复查不到位;未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监理细则,管理重点不明确。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通报批评的11个项目,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并按规定记录相关企业不良行为。整改情况(附整改图片)于2月6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安监管处。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外省施工单位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建议处罚函。

  (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要依规严肃查处。要积极推广在建工程管理人员LBS在岗定位系统,逐步完善在建工程在岗定位工作机制。

  (三)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施工高峰期来临,气候寒冷干燥、作业难度增大,极易造成火灾、坍塌及高处坠落等群死群伤事故。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检查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将“防坠落、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作为冬季建筑施工监管的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制定有效安全措施,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工种作业,扎实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并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报。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停工收口工作,督促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单位安管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施工现场,确保春节停工期间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联系人:夏亮,025-51868643,电邮:55586521@qq.com。

  附件:通报表扬和批评的项目、单位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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