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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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精神,按照“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发展定位,主动把握和适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心工作,以全面提高人才素质为主线,以构建绿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信息化进程为重点,积极搭建互联互通的人才培养网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品质,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调研,谋划科学发展新目标。开展“十二五”教育培训工作调研和总结,科学制定《江苏省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教育培训规划》。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同步谋划本地区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帮助提供相关人才培养数据。(厅人教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厅管各社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优化培训环境,构建人才培养新局面。进一步完善“责任明晰、考培分开、管办分离、运转高效”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切实做到教育培训工作“有领导管、有部门办、有地方学、有岗位用”。努力在“培训需求个性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资源配置集约化、培训管理规范化”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精心打造教育培训工作的示范典型和优质品牌。(厅人教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加快科学发展,探索绿色职教新路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精神,出台构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绿色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行业、企业需求紧密对接,促进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共同发展。(厅人教处、厅考试注册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社团)
4.注重培训质量,提升“学有优教”新水平。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鼓励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和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建立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培训项目培训师资库,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强化督导评估,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类相关专业设置、教改、课改以及教学质量评估,发布《江苏省住建系统教育培训发展报告(2014)》。(厅人教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社团)
5.促进校企合作,建立产教融合新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院校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建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无缝对接。引导行业协会组织牵头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中型企业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厅人教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社团)——苏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6.围绕发展主线,拓展教育培训新专题。围绕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中心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重点中心镇镇长书记专题培训班,办好全省新安置军转干部业务培训班。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办好县区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全年实现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超过35万人次。(厅人教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教育协会)
7.规范考务工作,完善统筹管理新机制。进一步规范考务组织,由厅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中心统一归口组织厅管各类资格类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努力增加考试批次,开展机考试点,提高考试效能。各地要落实专门机构、专人与厅考试注册中心对接。(厅人教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厅考试注册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社团)
8.发挥江苏优势,建设全国考评新题库。受部人事司委托,我厅牵头制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岗位统一考核评价题库和抽卷系统建设工作,特邀相关教育培训机构、企业、专家支持配合。(厅人教处,厅考试注册中心,省建设教育协会)
9.配合资质就位,探索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出台《加快推进全系统技能人才培养的意见》,以加强建筑业工人培训为突破口,大规模开展全省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工作。各地建设、市政园林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建设,全系统力争全年培训高级工超过3000人、技师(含高级技师)超过1000人(其中苏南五市超600人)。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百万农民工技能大赛”,其中省厅组织绿化工、花卉工、盆景工、燃气管道调压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工程地质钻工、装饰水电工、造价员等工种技能竞赛。积极推进农民工职业化进程。以建筑劳务企业、总承包企业为主体,以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为主要载体,以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重点培训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直接影响的工种,促进建筑业农民工稳定就业。(厅人教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省建设工会、厅执业资格考试注册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风景园林协会、燃气协会、勘察设计协会、造价协会等)
10.整合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化上新台阶。加快教育培训信息资源整合,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启用江苏省建设教育培训地理信息管理系统(GIS地图),向社会公布全省建设教育培训管、培、鉴、考等机构信息。完成厅人力资源“四网合一”平台建设,推进与开放大学等远程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厅人教处,厅考试注册中心、信息中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1.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管理服务新形象。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问题意识,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作风,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开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地教育培训监督投诉电话,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积极发挥厅管行业社团组织作用,鼓励行业组织开展本行业人才培训、人才需求预测和提出人才培养规划,重点研究破解企业人才需求和学校培养目标之间的脱节问题;积极指导省建设教育协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的指导,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层次,支持组建省城乡建设职教联盟,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绿色职业教育基地和绿色智慧校园。(厅人教处,厅考试注册中心,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厅管相关社团)——苏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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