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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苏州扬帆教育

  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10月中下旬召开省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初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文件规定。

  (二)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

  (三)资格条件下载

  初、中级资格条件下载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信息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下载。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时申报的方式,网上扫描件需与纸质一致。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

  (三)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6月15日9:00—7月15日16:00。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工程职称管理”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网页左下方“申报系统”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申报材料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请及时在线打印材料。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初审。

  五、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省有关厅局(集团、总公司)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社会其他人员申报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苏州扬帆教育

  (三)《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10〕9号”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等。

  (五)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六)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七)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十)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收费标准

  201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 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 200 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照片一并报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单位名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账号:320006654018010031715

  开户银行:交行龙江支行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4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46,51868947。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

  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二)

  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7月27日至8月5日将对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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