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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各保安从业单位参加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各保安从业单位参加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8月份考试适用)

  ——苏州扬帆教育

  各保安从业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我市将于8月8日开展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鉴定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鉴定对象

  凡申报保安员职业资格者,都必须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根据公安部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不发《保安员证》。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通过资格考试证明)。

  1、初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本职业初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义务兵。

  2、中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和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苏州扬帆教育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初级士官。

  (6)在保安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担任保安队长职务3年以上。

  3、高级(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保安员技能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中级以上士官和退役军官。

  (6)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担任治安保安机构负责人,或在保安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业务部门、分公司负责人,或在物业服务企业担任总经理、分管保安业务的副总经理及保安业务管理部门、分公司负责人5年以上,并经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二、报名工作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要以保安从业单位为单元,组织报名人员认真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表》(见附件)。

  (2)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交退伍证复印件;从事本职业(保安工作)年限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证明。

  (3)考生不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2002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一律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报名截止时间:请各保安从业单位在7月12日前携带《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表》(表格内容请先在电脑内填好再打印出来)、二张一寸免冠彩照及审核材料至苏州市政扬帆教育培训学校砂皮巷42号进行报名。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15050420923。

  温馨提示:报名前请先电话与徐磊联系后,再前往报名。——苏州扬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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