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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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14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区(除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据《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统计了相关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用分、良好行为分、不良行为分以及2014年下半年综合检查分、日常巡查分,按规定汇总形成了2014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区(除苏州工业园区、吴江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现将相关企业的得分予以公布(各企业可登陆苏州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本单位信用分值构成情况)。公布的分数是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数据,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三合一评标”。——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为稳妥试行“三合一”评标,现就企业信用分在苏州市区招投标中的使用明确如下: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将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分因素,按一定比例纳入评分体系。
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折算比例分为3%、4%、5%,并由招标人在开标后、评标前随机抽签决定。
3.投标人在其投标项目的信用标分值,一般应按其企业信用分值直接换算而得(即:如随机抽签决定的市场信用评价为5%,而企业信用分值为91分,则该企业在该项目的信用标得分为91×5%=4.55分)。——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4.未取得信用评价结果的企业在参加“三合一”招投标时,其企业信用分值按同类别同等级企业的平均分值认定。
5.本次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自9月1日启用(以项目公告日期为准)。
附件:1.企业信用分汇总表
2.同类别同等级企业平均分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
校长信箱:yf@yangf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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