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校园新闻

扬帆教育学费优惠管理暂行规定

 

学费优惠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证学员学杂费收缴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特指定本规定。
一、             有关学员团体报名优惠规定
1、      学员两个人一起报名,每人纯学费按3%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60元。
2、      学员三个人一起报名,每人纯学费按5%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80元。
3、      学员4-5人一起报名,每人纯学费按8%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4、      学员5个人以上一起报名,学费优惠额度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二、             老学员报名优惠规定
1、      已经报读我校课程再续保其他课程的学员,每人纯学费按6%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2、      学员报读我校课程,出课率不低于85%的:考证类课程考试不过可以由学校安排免费再读一期相同课程;技能类课程一期没有学会可以由学校安排免费再读一期相同课程。出课率低于85%的,纯学费按对半收取。
3、      经老学员介绍报读我校课程的学员,每人纯学费按5%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80元。
4、      已经在我校报读一期大专/本科自考课程需续报的学员:续报一期纯学费优惠50元/人,续保两期纯学费优惠100元/人。
三、             学校员工报名优惠规定
1、      内部员工报读学校任一课程,纯学费一律按30%给予优惠。
2、      学校员工亲属、同学、朋友报读我校课程的,学费按15%给予优惠。
四、             其他相关规定
1、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持本人学员证报读我校课程的,学费按8%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元。
2、      持本人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教师证报读我校课程的,学费按5%给予优惠,但优惠额度最高不得超过80元。
五、             本规定相关优惠指纯学费,教材费和考试费按实收取。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