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叉车、装载机、
翻 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
天摊铺机)培训开班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30】 【阅读次数:223】【打印关闭窗口】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叉车、装载机、翻 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培训开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住建教《关于开展苏州市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2011〕11号文件要求,受苏州市住建局委托,我校(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拟定从9月起分期分批举办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培训班,现将有关开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苏州市区培训班从9月起分期进行(具体开班时间见听课证)。各县市培训开班时间由培训机构与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部门商定。
二、培训地点:
苏州市培训点: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 苏州市人民路砂皮巷42号
各县市如组织培训,培训地点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培训工作的部门安排(如人数不足50人就近县市合并办班或到苏州市培训点办班)。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根据市住建局不定时报名,滚动式培训要求,只要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个人)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可由企业统一组织,通过江苏建筑业监管处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和考试类别,选择“苏州市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司机培训考核基地”
报考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的自然人可直接向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报名参加考核。
2、企业(个人)报名时应将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盖公司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盖公司公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背面请写清姓名、工种)】培训机构初审,初审合格收缴费用;各市(县)统一组织报名的由各市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由培训机构到各市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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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缴费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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