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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工作事项的通知
  关于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住建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工作事项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7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4年3月1日起受理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施工员、试验员、机械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消防技术人员)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管理

  苏州市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实行网上申报,由苏州市住建局教育培训处负责初审现场办理、复审和相关证书打印发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遗失补办证书的验印。相关书面资料由苏州市住建局教育培训处存档备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2)。

  二、操作程序

  1.证书变更。采取网上申报、属地审核、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系统登录后点击证书变更

  ①新增申请记录;②填写申请信息;③初次打印申请表;④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⑤等待网上审核;⑥审核完成后再次打印申请表并携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证书变更操作流程)

  2.遗失补办。采取网上申报、属地审核制证、省厅验印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系统登录后点击证书遗失补办

  ①新增申请记录;②选择补办证书;③填写申请信息;④初次打印申请表;⑤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⑥等待网上审核;⑦审核完成后再次打印申请表并携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证书遗失补办操作流程)

  三、有关要求

  1.申请办理人员必须熟悉操作流程,待审核通过后携相关资料送

  至苏州市住建局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和遗失补办证书办理点办理。

  2.申请办理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证书办理地址(暂定):苏州市姑苏区彩香路3号(苏州市安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联系电话: 0512-68272884、15050480586(胡老师)。

  4.现场办理时间:每月10、20号(逢周末亦可办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其余时间均不受理。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培训处

  2014年3月1日
 

附件:
1.江苏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变更操作流程
2.江苏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遗失补办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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